医药集采深水区:三位产业领袖揭示改革破局的关键路径
2026年3月5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“优化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治理,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”。这标志着中国医药集采从试点探索进入深水区改革新阶段。
回望来路,集采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、从粗到精的演进过程。2019年试点至今,采购品种从化学药扩展至生物制品、高值耗材领域,覆盖面持续扩大。这一进程中,“以价换量”机制始终是核心逻辑:通过承诺采购量换取企业降价空间,从而压缩流通环节价格水分,减轻患者负担。
报量规则优化:集采效率与市场活力的博弈
全国人大代表、迈普医学董事长袁玉宇指出,国产替代进程在集采推动下持续提速,患者负担有效降低,市场竞争秩序趋于规范。然而,随着带量采购覆盖产品类别不断扩大,执行层面暴露出新的挑战。
首要问题是报量规则不够精细。部分品种在报量阶段未能充分反映临床实际需求,导致中标后供应与需求出现错配。此外,恶意低价竞争现象时有发生,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报出低于成本的价格,后续难以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性。
针对上述问题,袁玉宇提出三条建议:一是优化报量规则,在保证集采效率的同时为市场创新保留空间;二是完善价格约束与复活中选机制,遏制恶意低价竞争;三是建立采购周期内新产品准入规则,刺激市场创新活力。这三条建议形成闭环,覆盖了集采全生命周期的关键节点。
DRG/DIP控费压力:精准诊疗的困境与突破
全国人大代表、圣湘生物董事长戴立忠从体外诊断行业视角揭示了另一层矛盾。医保集采大幅降低了检测费用,惠及民生;但部分企业毛利率急剧下滑,研发投入后继乏力。更深层的问题在于,DRG(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)/DIP(按病种分值付费)支付改革实施后,医疗机构在控费压力下倾向于少开单、用低价老技术替代精准高价值检测技术。
这一趋势直接阻碍了精准诊疗手段的普及。早筛、伴随诊断等临床价值显著的检测项目,因成本较高而面临推广困境。戴立忠建议建立“控费”与“创新”的平衡机制,由医保部门设立“创新技术豁免通道”。具体而言,对通过临床验证、显著提高诊疗效率的精准诊断项目,在DRG/DIP付费改革中设立一定期限的保护期或豁免系数,不直接纳入当年控费考核基数。
此外,戴立忠建议集采引入“技术标”与“价格标”综合评审机制,对研发投入占比高、符合智能制造升级方向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。这一建议打破了传统集采“唯价格论”的单一评价维度,为技术创新预留了制度空间。
采付联动机制:制度闭环的最后一块拼图
全国人大代表、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关注的是“采”与“付”脱节这一制度性缺陷。部分地区集采中选药品与未中选高价仿制药、原研药之间存在医保支付标准差异,导致未中选药品仍享有较高支付标准。这既违背了集采“挤压价格水分、引导合理用药”的初衷,也对合规中选、保质保供的仿制药企业构成不公平竞争。
陈保华建议加快建立集采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直接联动机制。核心要点是:对纳入集采的通用名药品,无论中选与否,统一以中选价格的最高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。这一机制设计遵循“多赢”逻辑: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,超出部分由患者自负,引导合理用药;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,医保按实际价格结算,节约基金支出。
改革方法论: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重构
梳理三位产业领袖的建议,可以清晰看到一条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重构的改革路径。袁玉宇聚焦集采规则的微观优化,戴立忠关注支付方式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宏观平衡,陈保华则致力于打通采购与支付之间的制度壁垒。三条建议相互呼应,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命题:如何在降费与创新之间建立动态平衡机制。
展望未来,医药集采改革将进入深水区。制度设计需要兼顾多重目标:既要持续挤压价格水分,又要保护合理利润空间;既要推进国产替代,又要鼓励原始创新;既要控制医保基金支出,又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。这要求政策制定者建立更加精细化的评估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,在多重约束条件下寻求最优解。
